(喀左县公营子镇从家沟村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喀左县公营子镇丛家沟村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12月11 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24-00195 项目名称:喀左县公营子镇丛家沟村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7日23 时 59 分至2024年11 月23日0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 月 11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九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