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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垃圾清运业务外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4-06-13

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乌鲁木齐供电段机械设备租用业务外包(项目编号: TY2024WB-GK137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公示如下:

包件号

包件名称

中标候选人

TY2024WB-GK137-1

乌鲁木齐机务段垃圾清运

第一名

乌鲁木齐天然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第二名

新疆鲁梁泊环卫有限公司

第三名

/

TY2024WB-GK137-2

哈密机务段垃圾清运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TY2024WB-GK137-3

库尔勒机务段垃圾清运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1、公示期自 202 4 6 13 日至 202 4 6 16 日止

2、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3、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河南西

邮政编码: 830011

项目联系人: 宋大伟

电话: 0991-795183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女士

联系电话: 0991-7876197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 643

邮编: 830026

4、异议人提起异议须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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