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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叶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宁洛高速立交桥以北至盐神大道路段保洁管护及城区新增公厕保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5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4-29 | ||||||||||||||
2、项目名称:叶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宁洛高速立交桥以北至盐神大道路段保洁管护及城区新增公厕保洁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537,000.00元 | ||||||||||||||
最高限价:4537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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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范围:叶县城区新增叶公大道十里铺路段(南起迎宾大道与叶公大道交叉口,北止叶公大道与盐神大道交叉口)市政道路保洁面积142830平方米,和9座公厕(亿联南公厕、亿联东公厕、御龙城南公厕、隆鑫大道南公厕、隆鑫大道北公厕、阳光街公厕、碧水路公厕、面粉厂公厕、瓜果市场公厕),其中面粉厂公厕、瓜果市场公厕为24小时开放公厕。负责道路人工清扫、机械作业、垃圾清运、公厕保洁。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业主方要求。 5.5服务期:三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6月04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全面启用电子营业执照认证,各投标企业、供应商在上传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时,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各投标人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5、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2200548215XM 联系方式:0375-2316211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叶县城市管理局 | ||||||||||||||
地址:叶县叶廉路原县委招待所院内 | ||||||||||||||
联系人:李亚丽 | ||||||||||||||
联系方式:0375-331111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奥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安路30号院(卫东区建设局三楼)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753758266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7537582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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