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非生活垃圾清运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流标公告)暨第二次采购公告
因资格审查不足2家,该项目流标,现重新组织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合格的报价方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非生活垃圾清运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JZFC-F3002
三、项目概况(最高限价:15万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容积要求 | 单项控制价 | 服务范围及清运地点 | 服务时间 | 时间要求 | 服务费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
1 | 非生活垃圾清运 | 无 | 垃圾清运报价以单位立方价格的形式,包含驾驶员人工费用、车辆使用费用、垃圾清运上车、运输费、垃圾处理费等一切费用。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2处绿化垃圾、废弃家具及办公桌椅等非生活垃圾(含但不限于)的转运及清理。 | 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
| 原则上每半月甲方向乙方提出非生活垃圾清运需求后,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响应,并组织车辆到位。 | 以成交单价及清运车次据实结算;甲方按次向乙方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方式支付清运费。 |
说明:金额=单价×数量,报价总价=金额之和(本表内容可以根据服务项目实际调整) |
备注:①垃圾清运车在院内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人员管理规定、车辆管理规定等),严格路线行驶,控制车速,注意避让行人,确保安全;遵守规定,不得对院内环境、设施等进行拍摄。②非生活垃圾的院内外运输及处理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行为责任。③垃圾清运车辆必须具有道路运输资格证书。④乙方在清运过程中避免发生泄漏,如发生泄漏事故,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并及时向甲方报告。⑤乙方应做好垃圾清运人员的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教育等,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
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
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拥有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资质。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3月18日(新疆作息时间:10:00-14:00,下午16:00--20:00,其余时间不受理)。
(二)申领方式:供应商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18016831336)或短信(供应商姓名+公司名+开户行信息+邮箱账号)发送至项目负责人(18016831336),现场领取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三)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3月2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法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需授权书)现场递交报价文件。
七、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一)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22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二)评审地点:乌鲁木齐市(具体电话咨询)。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张先生
电 话:18016831336 18016834778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
邮政编码:830000
十、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991-4987059
某部采购中心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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