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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祖墩乡人民政府松溪县祖墩乡全乡生活垃圾清运工作采购竞争性磋商

· 2024-03-11

项目概况

松溪县祖墩乡全乡生活垃圾清运工作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松溪县工农西路210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MSX(CG)-2024007

项目名称:松溪县祖墩乡全乡生活垃圾清运工作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松溪县祖墩乡全乡生活垃圾清运工作采购

1

21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服务 )。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至 2024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松溪县工农西路210号二楼

方式:福建省松溪县工农西路210号二楼领取纸质版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松溪县工农西路210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9点53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松溪县工农西路210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溪县祖墩乡人民政府

地址:松溪县祖墩乡大街1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18650609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松溪县工农西路210号二楼

联系方式:吴女士1331390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1865060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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