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新公告//陕西省 西安市东方厂土地收储 (博物馆)项目(新选址)招标 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方厂土地收储 (博物馆)项目(新选址)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市幸福路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东方厂厂区内,东起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南起新兴南路,北至规划路,总占地面积为 123.35亩。本次招标范围为东方厂土地收储(博物馆)项目(新选址)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的拆除清运、圈建围墙、清表及垃圾清运,场地拆除后达到自然平整(一层地平面),清表后见天然素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方厂土地收储(博物馆)项目(新选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方厂土地收储(博物馆)项目(新选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信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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