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新村、新丰苑、新芳路、邮电新村、农行家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20240512-001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朝阳新村、新丰苑、新芳路、邮电新村、农行家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坊前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新村、新丰苑、新芳路、邮电新村、农行家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165.12 万元 2.1.2 其他: 2.2 招标范围:朝阳新村、新丰苑、新芳路(7、9、31号)、邮电新村、农行家舍小区城建筑面积总计约67000平方,户数466户。主要服务内容是保洁(包括地面、楼道清洁、三乱),保安秩序管理及夜晚巡视,每年一次绿化修剪,生活垃圾清运及旧家具等其他杂物清理、停车收费管理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外地物业服务企业需在无锡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外地物业服务企业投标时需提供备案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3.1.4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被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3月-2024年5月的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1.5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1.6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7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7月12日 18时 至 2024年07月17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s://www.wxcq.com.cn:9142/TPBidder/memberLogin) | |||||||||||||||||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5日 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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