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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通讯营业厅三处拍租项目交易公告

· 2024-06-12

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通讯营业厅三处

拍租项目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拍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相关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本项目意向竞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及附件,并针对具体条款、合同等内容进行咨询。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通讯营业厅三处拍租项目

项目编号

SZCQ2024031

委托方

宿州学院

公告、竞价期限及竞价规则简述

1、公告报名时间:公告日起至拍租会前一日17时止。

2、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619日上午9:00。

3、公示及拍租地点:公示于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拍平台,将于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竞价。

4、本场拍租会共计3个标的(可参考《评估报告》及现场)。

5、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标的物请提前咨询:18055789355蔡老师

6、本场拍租会将设立自由竞价时间30分钟与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拍租会开始后3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开始,意向竞租人开始自由竞价,3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在限制竞价时间内,意向竞租人出价后,剩余限制竞价时间清零,倒计时重置为2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租成交。

7、本次拍租采用增价拍租方式,起拍价为单年租金,增价幅度为200元或其整倍数,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拍租标的

参考面积(㎡)

租期(年)

竞拍保证金(万元)

单年租金起拍价(万元)

1

通讯营业厅一

96

3

1

2.88

2

通讯营业厅二

96

3

1

2.79

3

通讯营业厅三

96

3

1

2.71

本项目对外租的三间通信营业厅,每间面积约为96平方米,地点在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北北侧,从南向北分别为通信营业厅一,通信营业厅二,通信营业厅三拍租顺序按标的序号进行。出租房屋用途为通讯营业厅,营业范围:手机开户、话费充值、变更套餐、手机及配件零售等通讯业务。

本次竞拍保证金为每个标的1万元,竞拍方需缴纳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保证金账号:

通讯营业厅一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宿州市建设银行科技广场支行

子账号:6232811740000070220

通讯营业厅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宿州市建设银行科技广场支行

子账号:6232811740000070253

通讯营业厅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宿州市建设银行科技广场支行

子账号:6232811740000070279

对意向竞人资格要求

1、竞拍方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有关通信资质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竞拍保证金账户截止时间:拍租会开始前一日17时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租人需确保缴纳的竞拍保证金(1万元)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

4、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拍保证金,注册户名与账号必须与转款户名、账号一致)。

5、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的,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拍卖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竞得人(即买受人、承租人)履行完合同签订等所有手续后,竞拍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其他竞租人的竞拍保证金于拍租会结束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对意向竞人的特别要求及注意事项

1、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公示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和拍卖公司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及消防;完成报名的意向竞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次房屋出租所列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参考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通讯营业厅拍租项目中标人的承租期限为3年,合同执行过程中,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成绩<85分,终止合同,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消防、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宿州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及学校的管理、监督、检查;

5、承租人负责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时,装修、装饰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且装修、装饰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且符合消防标准。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装修期。租赁房屋的装修、装饰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变租赁房屋等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所有经营品类须经学校同意并进行报备。如在经营期间擅自更改营业项目或范围,则视为违约,合同终止。

8、承租人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租赁合同》)。

9、竞拍保证金为1万元,承租人一经中标,需按照拍租公告约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拍租中途退出或悔拍者,没收其全部竞拍保证金。承租人按约定流程签约的,竞拍保证金在承租人与出租方(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0、承租人必须自营,不得转租、转包、分租或分包给他人经营。转包行为一经发现将视为承租人严重违约,合同立即自动终止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11、承租期满或因合同中约定的原因解除或终止时,店面装修产权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承租人投资的设备等按照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并同承租方所有人员一起于合同终止后 10日内撤离,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2、如承租方逾期仍有财物存放经营场所,将视为主动放弃,出租方有权单方面对遗留财物予以处理。13、承租人服务期内须服从学校管理,如成交后场地结构需改装,需将经专家论证后的改装方案上报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4、本项目不设免租金装修期。

15、本项目一招三年,承租人若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或收到学生投诉较多且未按要求整改,或未按时缴纳租金,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罚没收履约保证金。

16、租赁期内,承租人应安全管理使用房屋。承租人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不承担连带责任。

17、租赁期内,承租人可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装修:但未经学校同意,承租人不得对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

18、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房屋的屋面防水及其他日常维护工作。

19、租赁期满后,房屋经学校确认无损毁等质量问题,将无息退还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

20、承租人租用该房屋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分租或转包。

21、在租赁期内,如遇出租房屋被征迁等不可抗力国素,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学校不向承租人赔偿。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成交公告将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结束次日起3日内,成交人缴纳佣金、平台使用费,领取《成交确认书》。

3、《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西昌路和纺织路交叉口东北角,安徽星汉拍卖有限公司宿州办事处。

4、《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成交方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安排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对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文件须加盖公章(详情以咨询拍卖公司人员为准) 。

租金及履约

1、承租人领取《成交确认书》起5日内主动与出租方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上述各项业务节假休息日均不办理,请提前咨询确认。

2、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交到宿州学院指定账户。且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向院方指定账户缴纳全年租金,付清当年租金后方可使用。在之后相应的月份,提前10个工作日付清后12个月租金。

户名:宿州学院

开户行:农行宿州市金穗支行

银行账号:12128001040003282

3、承租方一经签订合同,原则上应经营完一个周期(三年)。中途退出者,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4、承租人必须按时缴纳租金。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仍及时如数补齐租金外,每延期一天按当年合同金额的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逾期20天,根据安徽省财资函〔2013〕164号文件精神,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5、承租人承担税金、工商管理、卫生、防疫、文化、劳动保障等费用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校方无关。

项目报名

1、拍租竞价前,竞拍人须以营业主体(公司)名义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方可报名。2、网上报名时所需上传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有关通信资质证明; ②竞拍保证金转款证明;③开户证明扫描件上传;

3、网上报名成功后的竞买人请同步将相关资料以邮件方式发送到安徽星汉拍卖有限公司宿州办事处业务邮箱:974832582@qq.com(注意:邮件中请备注竞拍人联系电话)。

(报名成功并发送资料邮件后请电话告知安徽星汉拍卖有限公司宿州办事处服务人员,如有疑问也可同步咨询:18955777713丁工)

十一

特别提醒

1、信息刊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拍平台。

2、本项目采用网络报价,以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3、承租人在拍租会结束后需在拍卖公司规定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日内)签订领取《成交确认书》,在领取《成交确认书》起5日内与出租方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4、拍租过程发布的所有数据,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请竞拍者详细阅读并遵守本公告中内容及公告关联附件内容,凡报名参加竞拍者,视为已同意公告及附件中所有要求及内容(公告中未尽事项以所签合同为准)。

6、特别约定:中标方逾期未缴纳约定款项(如成交价款、佣金、评估费),视为违约,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由拍卖公司处理(拍卖公司扣除相应佣金后,余款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如再次拍租,标的成交价低于原标的成交价,差额部分由原竞得人承担。

7、本次拍租活动若有变动,拍卖公司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8、为保护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及拍租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竞租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竞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租方和拍租人可扣除该意向竞租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在竞价过程中以起拍价为起始价,各意向竞租人均不应价的或报价低于起拍价的;(2)被确定为竞得人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缴纳余款的。

9、中标方需支付中拍平台平台使用费。

十二

联系方式

宿州学院 联系电话:0557-2875997

安徽星汉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55777713 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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