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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南山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屋面发泡混凝土劳务招标任务

· 2024-05-12
正文内容

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石河子大学南山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屋面发泡混凝土劳务分包 进行招标 ,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 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石河子大学南山新校区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南山新区,用地由市政路划分为地块一、二(东四路(红柳路)以西)和地块三、四(东四路(红柳路)以东)

2 . 工程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具体以招标方的具体通知为准

3.工程内容: 用泡沫混凝土施工找 2%的坡,最薄处3cm、最厚处30cm、平均厚度为16.5cm,包含屋面发泡混凝土劳务所有施工内容,以及材料的场内外运输、验收合格、维保维修、施工现场垃圾清运、文明施工。

三、招标内容

详见下表


不分标段综合 报价表

工程名称: 石河子大学南山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屋面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单位

工程量

劳务单价

合计金额

备注

1

发泡混凝土

用泡沫混凝土施工找 2%的坡,最薄处3cm、最厚处30cm、平均厚度为16.5cm,包含屋面发泡混凝土劳务所有施工内容,以及材料的场内外运输、验收合格、维保维修、施工现场垃圾清运、文明施工。

m ³

10800




合计金额







注: 1、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工作内容包工、包机械用工、包质量(优良)、包工期、包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上述单价包含安保、包含税金、利润、劳务公司管理费,包工人的津贴补助、劳保福利费、保险费、冬雨季施工费、赶工补贴费、工人个人所得税、疫情防控相关费用、实名制管理相关费用、为劳务工办理的平安卡、居住证、门禁卡等。

2、此劳务单价含3%增值税,0.29%附加税,包含及劳务公司1%管理费及投标人利润。

3、由劳务公司给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

4、具体以现场实际施工工作完成工程量为准。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兵团 建材 集团下属分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 施工 能力。 且为独立法人。

4.2 能力要求: 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4.3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 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投标人应在供货地区内具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4.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7本次招标以 劳务班组 身份进行报名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http://xbjgjc.cn/base/main

5.3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5.4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http://xbjgjc.cn/base/main

5.6开标时间: 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7 购买招标文件 费( 500 元)汇入指定账户, 并将交费凭证或截图上传至平台报名附件位置 经招标方审核通过 下载招标文件。

5.8 未缴纳 招标文件购买费 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 招标文件费缴纳后概不退回

5.9招标文件购买 费仅开具收据,可由其它账户转入,但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交于公司 财务(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65050161645000001575 开户行:建设银行乌鲁木齐温泉西路支行 行号: 105881000559 备注 :石河子大学室屋面发泡混凝土工程劳务分包投标保证金XX公司)如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6.5如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 6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 6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 .6 .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 6 .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相同,被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

、其他事项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1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2项目地址: 石河子大学南山新校区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南山新区,用地由市政路划分为地块一、二(东四路(红柳路)以西)和地块三、四(东四路(红柳路)以东)

8.3联 系 人:聂汉超 、成高强(联系方式: 18690980080、18699347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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