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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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详见下表。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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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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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吨废炉渣拍卖公告 (JK24-010)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4年3月27日(周三)上午9:00-10:00(延时除外)通过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网址:http://www.tygpai.com)依法按现状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拍卖竞价。 一、拍卖标的:详见下表。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二、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4852 9010 0100 0675 59 开户行:兴业银行太原晋阳街支行 三、展示时间、地点: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6日在标的所在地预展。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请意向竞买人于2024年3月26日17时前办理报名。 竞买人可登陆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官网(www.tygpai.com)完成账户注册、交纳保证金并办理报名,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五、其他说明 1、 意向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有意竞买者请在预展时间内亲自实地勘查确认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查询了解标的的全面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办理了报名手续,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确认了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自愿接受竞买须知中的约定,自愿对自己参加竞买的行为完全负责。委托方及我公司对标的的重量、数量、品质、瑕疵及其他已知或未知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电话:0351-7731635 15035168519 芦女士 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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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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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与规则 为了规范交易行为,维护交易秩序,保护交易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则。竞买人应详细阅读,并同意在交易活动中按本竞买规则执行。 一、本次拍卖标的500吨废炉渣,具体信息见拍卖公告。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委托单位为山西兆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委托人有权在拍卖之前依法撤回拍卖标的。若因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或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其他特殊的重要原因,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拍中心)及委托人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交易活动,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公拍中心追索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三、竞买人应在本次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标的展示期内,认真查看和了解拍卖标的,自行确认拍卖标的的规格、数量、品质、名称、吨数、型号等参数的现状。竞买人一旦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就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同时自愿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及各项网络故障风险,愿意对自己参加竞买的行为完全负责。 五、网络竞买人自行配备竞价终端参与竞价时,应尽量选择高性能、高配置的终端设备和高宽带、高安全性能的网络环境,同时注意账号信息安全。 六、竞买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网络电子号牌,该号牌为竞买人参加拍卖会的唯一合法身份,不得随意转让或出借,竞价号牌一旦被使用均视作该号牌登记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竞买人承担。 竞买人未成交且无违约情形时的,公拍中心将于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十一、竞买人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恶意串通竞买、胁迫、恐吓他人竞买的,不签署成交文件或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行为均视作违约。竞买人/买受人违约后,公拍中心有权扣除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收回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处理,买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及对拍卖人、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交付。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与委托方签署标的交割相关协议,按现状与委托方办理标的交割的具体事项。 十三、特别提示及注意事项: (1)意向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在会前对标的现状及提货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了审慎的了解、认可,并进行了风险评估;自愿接受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提货中遇到或可能遇到的所有瑕疵及风险,自愿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委托方、公拍中心对已知的或未知的瑕疵或风险均不做任何担保或承诺。 (3)明细表(若有)仅作为参考,委托方、公拍中心对标的的规格、数量、种类、名称、重量、型号等参数不提供任何担保。竞买人签署本协议,即表明已对标的进行了详细准确的查看,认可并接受交易前、成交后至交割时的标的现状;若标的实际情况与竞买资料载明的有差异,以标的现状为准,其差异不影响成交价。 (4)竞买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全部真实、准确、有效,并自愿为其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公拍中心对其因提供的报名资料而引起的任何纠纷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该等事项若有发生,公拍中心有权将其所交保证金、成交价款(若有)扣除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在确认收到标的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后,买受人可持公拍中心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办理标的交割,签署交割/移交协议。标的按过磅吨数进行交割,具体的交割时间由委托方另行通知。 (6)交割过程中,若提货吨数/重量已达到预估吨数,买受人需停止提货,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提货保证金将由公拍中心全额扣除。 (7)买受人必须遵照与委托方签署的标的交割/移交协议中的约定提取标的。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交割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装袋、装车、运输、过磅、垃圾清运、保险等费用、税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若买受人未能按期及按要求将标的全部提取完毕,视为买受人违约,提货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由公拍中心全部扣除,同时买受人需根据委托方的安排停止拉运标的;若标的在交割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提货保证金由公拍中心全部扣除,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同时买受人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9)因委托方生产区域有限、废炉渣只能存放于中频炉台前。该废炉渣需每五天拉运一次(产量约3-4吨)。 十三、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竞价,不得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胁迫他人竞价,更不得有恶意操纵他人拍卖等违法行为。对扰乱、影响交易秩序的,一经发现,公拍中心有权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本《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与《竞买须知》虽有重申内容,但不影响共同构成本场拍卖会拍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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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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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文件名称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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